【柯P新政#21】
改變台灣音樂的創作環境,讓流行音樂迎向下一個日出
最近有部電影《一切從音樂開始》(Begin again),故事很簡單,或者說老套:一位中年遭逢瓶頸的音樂製作人,在Live House遇上一位尚未出道的失戀創作歌手,製作人被歌手的創作打動,邀集其他朋友,以紐約市作為錄音室,一起製作了一張專輯。電影中,音樂替紐約著色,為不同的人生境遇下註腳,給人力氣,重新開始。最後那張專輯選擇放到網路上,以一首一元美金的方式發行。我知道這是部電影,是虛構的,但電影捕捉到的流行音樂的脈動,真實無誤,而一個近乎老套的故事,也藉由音樂而打動人。流行音樂工業正在經歷轉變,台灣的流行音樂也要Begin again。
樂團其實就像棒球隊,如果我們能讓隊伍數多一點,就會產生良性競爭。政府的角色,便是要去創造像大聯盟這種環境,有好的產業跟環境,就會讓越來越多人願意進入流行音樂產業,如此一來,好的創作就越可能磨出來。拍攝《Go! Youth! 做你自己》系列影片時,我拜會了《勞動服務》樂團,他們分享了去NashVille田納西首府表演的經驗。NashVille當地人口只有60多萬,但在這小小的地方,有180間錄音室、100間以上的Live House,整個城市充滿動人的音樂。相較之下,台北市有260萬人口,Live House卻不超過20間,證明我們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。我們過去是亞洲音樂圈的創作活源,未來仍然要有野心,繼續前進。
Live House是台灣流行音樂的根。但政府對於這部分的法規一向很死板,即使性質跟舞廳酒店完全不同,卻沒有法條規定,最後都把Live House當作八大行業。另外一個問題是,因為法令的不斷刁難,導致規模較小的Live House很難經營。這幾年相繼倒的倒、搬的搬,剩下大間的Live House又為了成本,只找出名的樂團演出,結果就是初出茅廬的樂團無處表演跟磨鍊。
當選三個月內,我要解決Live House設立的問題。依照Live House規模大小決定設置的條件,不能因噎廢食,讓Live House被建管及消防法規綁死。我們也將透過獎勵及補助,協助尋找適合場地,或者與飯店洽談合作,增加Live House,特別是100人以下的表演據點。此外,在政府園區內的Live House,則給予租金的優惠。要讓年輕人互相切磋、競爭、合作,看見彼此,才能為將來的流行樂注入一股活水。
我們政府的美學水準,讓人憂心。進電影院看電影,電影前播放的政令宣導廣告,總是最死板、難看、音樂也是最難聽的。我主張將來的政府採購案,應該兼負提升市民美學及激勵產業的功能。涉及文化藝術發展,不能偷懶照章發包執行,應該先諮詢文化局的意見,除了優先邀請成熟創作者參與外,大部分機會要邀請有潛力的創作者參加徵選,並大幅提升創作者名字在公眾場合露出的機會,提高創作者知名度及社會地位。在政府舉辦的演唱會中,也要提高優秀新人創作者及非主流樂團的露出機會。
在樂團補助方面,對於有市場潛力的作品,政府要多推幾把。因此,純藝術的作品我們照以往補助,而市場上有潛力的作品,政府將以投資者的身分,投資分攤創作者的風險,讓它有機會接受市場的考驗。將來的文化局長,要把「台北市音樂產值提升的程度」列入重點績效考評。不僅是執行命令辦活動而已,還要讓產業的體質提升,使得創作者的生活因此改善。尤其在詞曲創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,市政府會全力出擊,嚴格執法。
「音樂節」跟「音樂行銷」,將來會更有趣。市政府每年將訂不同主題的音樂節,跟不同的在地文化結合,例如結合各地夜市來辦「夜市音樂節」;此外還可能跟西區老城、動漫產業合作,舉辦跨地域、跨文化、跨局處的音樂節。同時參考利物浦音樂節的模式,在音樂節期間舉辦產官學的協力研討會,反省這一年的音樂產業,充分聆聽民間聲音,當作未來年度方向的參考。在「音樂行銷」部分,市政府會配合演唱會或專輯發行,將MV景點、創作脈絡、音樂人喜愛的餐廳、店家,包裝成特色行程,吸引國內外歌迷,像是五月天,可以帶歌迷到附中;陳綺貞的歌迷,也可以到政大或景美走走。不但讓歌迷更了解偶像,也讓歌迷跟台北產生感情。一邊行銷音樂、一邊行銷台北。
過去我們的眼光太小了,只看到華人市場,未來要以國際為目標。具體要怎麼做呢?
比起歌曲創作,音樂現場演出才是音樂產業的新星,透過4K高解析度、3D、社群網路互動技術等新科技,結合台北的科技及音樂人才,製作出國際最前端的現場展演線上轉播。
我要讓它成為培育新型態流行音樂人才的基地,包括完整的流行音樂知識技術、演唱會研發及製作、新科技結合數位內容等。讓音樂人一邊接受音樂知識,一邊在現場實作音控、搭棚、燈光等技術,甚至是3D拍攝、即時串流等多媒體應用。
加速完善演唱會研發、製作、演出的產業供應鏈,並發展面向國際市場的節目交易展會,將台北多元音樂創作推向國際。
改變台北音樂的創作環境是市長的使命,我當市長,要讓流行音樂,走過夕陽,迎向下一個日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