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柯P新政#10】
普設緊急救護設備,搶救黃金五分鐘
我當過台大外科加護病房主任,幾乎每天都在跟死神搏鬥,而我領導的葉克膜團隊,具有世界級的水準,曾救過許多人,只要是來得及救的,我們一定全力救治;但還是有許多根本來不及救治的,造成很多遺憾。
病人能不能救活的關鍵,除了本身的症狀之外,其實更重要的是搶救的「時間」。能不能在第一時間提供緊急救護,並快速送醫,往往是決定生死的關鍵。如果能夠更有效縮短緊急救護的時間,應該可以減少許多的生死遺憾。
以台北市為例,101年台北市十大死因,第一名是惡性腫瘤,占了30.4%,第二名是心臟疾病,占12.4%,第三名是腦血管疾病,占7.2%。第二名和第三名兩者比例合計將近二成,比例不低。
無論是心臟疾病或腦血管疾病,都必須在發病第一時間緊急送醫,才能提高存活率。因為腦部缺氧超過五分鐘,往往難以救治,縱使救活,也將留下許多嚴重的後遺症,甚至成為植物人。
為有效提高急救病人的存活率,降低搶救後的後遺症,我認為應該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:
未來,我要整合台北市的醫學中心與市內各醫院急救醫療體系,只要民眾倒地不起,就有最快速的急救體系處理,由發現、通報、轉送到住院,皆有最周全的急救人力與設備,快速急救。
搶救生命,分秒必爭,為爭取黃金的五分鐘,未來,我會在公共場所普設急救設備,例如自動體外電擊器(AED)等,雖然目前捷運、高鐵等公共運輸都有依法裝設,但一般非公告之公共場所還不普及,應該持續增設。
即便周遭環境裝設有急救設備,但假如民眾不會用,或是不敢用,還是沒解決問題。所以,未來要推廣教育市民使用的時機與方法,就像練習CPR一樣,讓一般市民能夠熟悉急救設備的操作方法,在第一時間參與急救,真正落實急救的目的。
依據「緊急醫療救護法」,雖然目前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僅限於醫師、護理人員和救護技術員,但一般民眾為免除他人生命的急迫危險,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,可以適用民法、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。因此,一般民眾可以免除受處罰的疑慮。
建立完整有效率的急救體系,創造市民最大的活命機會,我要讓台北市成為世界上急救安全最有保障的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