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柯P新政#5】
興辦公共住宅,擴大租金補貼,讓市民都能安居台北
剛開始進入市政領域的時候,被問及高房價問題,那時我回答:「年輕人買不起房子,就先搬離台北,住遠一點,等到以後存夠錢了,再搬回台北。」現在我知道享受城市生活,不能以收入作為門檻,享受城市不應該只是有錢人的權利。偉大的城市必須向所有人開放,才能讓城市更多元、更豐富、更有活力。正確的住宅政策是偉大城市的基石,這就是「居住正義」。租金補貼與公共住宅就是我落實居住正義的方法。
2014年,台灣的房價是所得的15倍,世界第一高。一般家庭不吃不喝15年,才買得起房子。一般買房的市民,要將收入的63.37%拿去繳房貸,被壓得喘不過氣來,成為不折不扣的屋奴。買不起的,很絕望;買得起的,連絕望的時間都沒有。高房價低所得,是年輕人痛苦與挫折的來源。沒法安居,如何樂業?
提高所得、控制房價,需要合理的經濟、貨幣與財稅政策。這是中央政府的權責,市政府可著力的地方確實有限。說真的,如果有候選人說他可以讓每個人都可以買到便宜的房子,我也很想投他一票。
買不起,總要讓人住得起吧??可是我們的租屋市場不發達。歐美、日本等先進國家,有一半以上的房子都用來出租,台北市則僅有一成。要從民間租到便宜的房子不容易,需要補貼房租。另外,要讓年輕人及低所得者住得起城市,得靠政府大力興建「公共住宅」,出售或出租給市民,亞洲各國如日、韓、香港、新加坡等,都有成功經驗。
各國的公共住宅占住宅總量的比例很高。荷蘭有34%、英國20%,高地價的日本都還有6.06%,美國也有6%;台灣則只有0.08%,台北市約為0.63%。從這一點來看,我國政府是完全不負責任的。
目前台北市的公有土地不多,興建的公共住宅不能出售,否則土地就越來越少,最後再也沒有土地興建公共住宅了。所以我主張,台北市要清查所有公地,全力興建公共住宅出租。讓年輕人及一定所得、財產基準以下的家庭,在台北市也有安居的地方。
2007年民進黨中央執政時期,推動無殼蝸牛的租金補貼政策,2012年,台北市約補貼了6,500戶。柯文哲上任後將重新檢討補貼辦法,擴大發放,預計再增加一萬戶。尤其是低收入戶獲得補貼的比例只有34%(約2,317戶),更需放寬申請的條件。
我認為,公共住宅是公共設施的一種,國公有土地應該無償撥用。設定公共住宅目標至少五萬戶(約占台北住宅存量5%),這是一個國際化城市住宅政策的最低要求。目前台北市內的「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」共有198公頃,還有大量低度利用的土地,如果以每公頃500戶概算,只需拿出100公頃公有土地,就能新建五萬戶公宅。100公頃說少不少,說多不多,努力找就有。不算土地成本之後,只剩下營建本金利息、管理費、維護修繕等費用,市政府可先向銀行低利貸款,新建完成啟用後,再從房客租金攤還。
初估公共住宅成本,以房屋壽命50年計,每坪每月只需要攤還500元,換算成租金,單人房(12坪,月租金約6,000元)、家庭房(25坪,月租金約12,500元),應該一般人都租得起。對於仍然無力負擔此房租的弱勢家戶,政府將編列部分預算補貼。
目前的台北市約有八萬戶空屋,為了讓這些房屋釋出出租,政府還可以考慮出面,承租、修繕、管理與招租,讓空屋進入租屋市場。這樣可以有效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量,有效調節房租水準,引介被既有租屋市場歧視的弱勢戶。
由政府主導的都市更新過程中,都市更新基金可以收購更新區願意出售的老舊房屋,先行整修後當公共住宅出租。部分更新地區,拆除重建後新增容積,由政府取得全部作為公共住宅出租。
鑑於政府人員編制有限,目前公營住宅的主力推動者為都市發展局轄下的三個科,不論人力與權責,皆難以應付將來大量的公共住宅業務。我主張成立「住宅專責機構」,負責公共住宅業務,這在日本、韓國等都已經有成功先例。
租金補貼與公共住宅,可以降低年輕人及弱勢者的住宅支出,變相提高所得。只要政府手中有足夠數量的公共住宅,就可作為槓桿,調整高房價的不正常結構。長期下來,住宅必然能夠逐步從投資的商品,變回居住的權利。
過去三十年來,大多數人都認為,民間可以做的事,就交給民間處理。但事實經驗告訴我們,有一些民間與市場做不來的事,政府要積極的擔起責任。住宅政策就是具體的案例。市民非常需要只租不售的公共住宅,倘若市場真的沒辦法有效達成,我們除了要想辦法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外,政府主導推動更是核心。等政府推動一段時間後,建立更好的制度與經驗,就可以逐漸交棒給民間來執行。
另外,發展專業租屋市場,讓房客能安心居住,房東都能安心出租,這不僅是住宅政策該做的事,同時也是住宅產業政策對經濟與就業的提升的貢獻。
租金補貼與公共住宅是邁向居住正義的第一步。什麼時後可以達成,我不敢保證,但是我敢保證,我會是歷史上最認真、最用心的好市長。我希望建立的,是讓市民信賴政府、讓市民放心的施政能力。
「柯P新政#5租金補貼與公共住宅」正式發表是在2014年7月8日。連勝文先生一直到2014年8月28日才正式提出自己的住宅政策,將近兩個月的期間,連先生除了膚淺的批評,並認為「柯P公宅」不可能之外,並沒有以相同標準要求自己,說出解決年輕人居住問題的主張。既看不出連先生解決問題的能力,也看不出解決問題的誠意。我當然清楚大量興辦公共住宅,任務艱鉅,但仍努力構思,力求突破,也確實找到可行之道。如果一開始就認為不可能,不思進取,又如何能開創台北的未來?帶給年輕人希望呢?儘管連先生的批評隨意、膚淺,但我擔心以訛傳訛,除了正式回應、以正視聽之外,並藉機補充CF無法仔細說明的政策細節。
連先生對公共住宅政策最大的批評有二:錢從哪裡來?地從哪裡來?
連勝文先生說:「(要花)一千多億,我台北市財政一年公務預算1,700億,四年內要蓋的話,一年至少要花3、400億」。(《民報》,20140703)他認為台北市沒有預算蓋公共住宅。
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,公共住宅建設並不是使用公務預算,而是以住宅基金向銀行貸款。
「柯P公宅」擬向金融機構長期低利貸款,以獲得營建資金,日後在從房租分期攤還。在財務上力求可行與穩健,特意保守。我們以每坪十萬估算造價,是高於行情的保守估計。利率則以3%計,比「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」1.42%的兩倍還高。
連勝文先生又說,台北市沒有舉債空間,他說:「除非捷運不蓋、交通建設不做,不然沒有那麼多舉債空間。」(《風傳媒》,20140715)。他又說:「我想這未免把這個事情想的太簡單了,光是開大口借大錢,而且台北市也沒那麼多舉債空間。」(《蕃薯藤》,20140715)
連先生會有這樣的質疑,看得出他跟本不了解政府財政。「柯P公宅」不會有舉債空間不足的問題,因為「柯P公宅」所舉的債,根本就不列入舉債上限。
《公共債務法》的確明定政府舉債上限,路人皆知,只是連先生知道的程度只有路人的水平,他似乎並不知道「自償性公共債務」並不包括在「公共債務未償餘額」。「柯P公宅」的屬於百分之百的「自償性公共債務」。根據《公共債務法》第五條規定,並不列入政府舉債上限。換言之,「柯P公宅」根本不存在「政府舉債空間足不足的問題」。
由於整體金融體制資金豐沛,政府向銀行貸款十分受歡迎。台中市政府最近發新聞稿(20140709)指出,「目前台中市政府的公債都向轄內各公私立銀行招標,利率僅約0.8%」。中華郵政的「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」(20140716)也不過1.42%。
因此,政府向銀行貸款目前的狀況,是銀行要排隊搶標。
當然,辦法還很多。市政府過去也提出很多辦法,我們也會參考,也請連先生好好參考一下,不要一口就認定無法籌到公共住宅資金。比較傳統的方式,像眷村改建的財務籌措方式,也可以考慮。也就是說,先將政府閒置的土地撥入住宅基金,適合的土地可以建築,不適合的土地處分後,可以有現金收入,這樣也可以降低貸款比例。
連先生提出資產證券化概念,希望將台北市政府具自償性的資產如房租、停車場、市場,或其他設定地上權資產,以發行受益憑證方式,推行資產證券化(《民報》,20140711)。
財政金融專家已經公開指出,目前貨幣寬鬆,資金充沛,融資方便,沒有資產證券化的必要,硬要推資產證券化反而將墊高利率成本。
金管會統計資料也顯示,自2008年至今年五月底止,我國不動產證券化沒有新增發行,包括金融資產及不動產證券化在內總發行餘額一路走低。原因即在於市場利率低廉,沒有發行資產證券化去籌資的必要。
資產證券化本質上是寅支卯糧,若要將長期租金收入進行資產證券化,穩定的租金收入仍是必要條件,否則受益憑證的報酬率要求將會很高,社會住宅營運的財務壓力會更大;即使租金收入穩定,或政府提供獲利保證機制,也會因為證券化是向民間集資,承諾的報酬率會明顯高於政府融資利率,因此資產證券化的資金成本會比較高。
事實上,銀行融資與資產證券化都是正常的資金籌措方式,差別在資金成本與風險承擔。誰好誰壞,專家已有公評。
連先生自認是財經方面的專才,屢次強調自己務實,所有政策都必須在財務上可行。但實際上,連先生根本不懂政府財政。可能需要補一下財務課。
連先生曾表示,蓋五萬戶社會住宅,還要找一百公頃的土地,相當於15個空軍總部,「錢和土地要從哪裡來?」直言台北市哪裡有不用拆遷、補償的土地,暗諷柯文哲只是為了選舉,「開支票讓大家開心、讓大家爽」(《ETtoday》,20140714)。
連先生之所以有這個疑問,是因為他對台北市不了解。
據實際調查資料顯示,單單台北市內,國有可建築空地就有198公頃。詳細資料可至地政局網站查詢。當然,其中有一些是面積不大的畸零地,也有一些區位可能不適合,但若一公頃蓋500戶,五萬戶需100公頃,只拿出一半的國有可建築空地就可以了。
其實,台北市還有更多公用土地,但屬於低度利用公地,這是大量公共住宅土地的來源。這些公共土地,我們將會全部列管。 難道對居住問題雙手一攤,無所作為,就是市長應有的態度嗎?
沒問題,因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。
根據《住宅法》第24條「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興辦社會住宅,需用非公用之公有土地或建築物者,得辦理撥用;因整體規畫使用之需要,得與鄰地交換分合。」
根據《土地法》第26條或《國有財產法》第38條辦理撥用時,以「無償撥用」為原則。2014年5月28日相關法令都已修正通過,明定「社會住宅」屬於無償撥用項目。
除了國有可建築空地之外,其他還有許多蚊子館、低度利用的公共設施、學校等,也都符合《住宅法》第24條之規定,得無償撥用。土地根本就不是問題。
協調撥用並不輕鬆。但不輕鬆與不可能,完全是兩件事。因為工作不輕鬆而擺爛,因為懶惰而把不輕鬆說成不可能,這是連先生截至目前為止一貫的發言態度。
公共住宅是個困難的任務,但市長至少要有解決問題的決心,態度要積極。連先生不斷問一些看起來專業,實際上是路人甲程度的外行問題。顯示他不僅不了解政府財政,也沒有正確的財務觀念,對《土地法》、《國有財產法》、《住宅法》、《公共債務法》更一無所知。所謂財經專長一下子就被人看破手腳,看來,連先生需要的,不只是一堂財務課。
不計土地成本,公共住宅每戶成本200萬元,5萬戶共1千億元。
公共住宅視作公共設施,公有土地無償撥用,土地成本=0。
以每坪10萬(略較行情高估),每戶20坪計,每戶成本200萬。
200萬元*5萬戶=1千億元。
市政府先向銀行貸款興建,完工後以承租戶租金攤還。
以租金收入攤還,20坪平均每月租10,000元,50年可攤還完畢。
本金以每坪10萬,貸款利率3%,共50年攤還計算,每月還本付利每坪320元。
每月每坪100元。
以營建成本的1/2計,每坪80元。
每坪成本(本利攤還+管理費用+維護修繕費用)=320+100+80=每坪500元。
每戶以20坪計,每坪500元,等於10,000元。(公宅不營利,只收月租金)
2014年8月28日,連勝文先生終於完整公布自己的住宅政策。鑑於他認為可行的住宅政策最重要的兩個關鍵:「錢從哪裡來?」、「地從哪裡來?」,柯文哲就以這兩個關鍵問題為主,外加執行不可或缺的「人力在哪裡?」,檢視連勝文先生的住宅政策。 連勝文的住宅政策,設定兩萬戶目標,雖然目標不高,但至少政策方向與柯文哲一致。他為何選擇這麼低的目標,應該是因為他想不出什麼好的執行辦法,被他自己的執行規畫所限制。讓我們比較一下有關「錢從哪裡來?」、「地從哪裡來?」、「人力在哪裡?」的差別。
連勝文找了五個財源:1.住宅基金2.容積銀行收入3.資產證卷化4.市政府編列預算5.民間融資提案(PFI)。這些方法柯文哲都知道,但是評估結果與連勝文不同。我們認為現在的住宅基金不夠用,容積銀行收入有多少還不知道,要市政府編列預算則有限,這些方法都可以嘗試但無法解決問題。至於「資產證券化」與「民間融資提案」則有融資成本高的問題,我們反對。我們仍主張,現在資金充沛,銀行長期融資利率低、方便又穩定,而且「柯P公宅」的財務,將採貸款方式向銀行融資,日後由承租戶租金攤還,屬於「自償性公共債務」,完全沒有債留子孫的問題。
連勝文同樣舉了好多方法,都算可行,但數量太少,無濟於事。例如市政府自有土地參與都更分回住宅。既有案例中,發回比例過低,已受輿論批評。容積獎勵公共回饋的方式,除了回饋比例變成利益輸送之溫床外,也會造成該社區使用強度過高,公共設施不足。最好的做法,還是是柯文哲的主張,依法撥用國公有可建築空地,而且台北市內單「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」就有198公頃,足夠興建五萬戶公共住宅。
興辦一百戶公共住宅,與一萬戶、五萬戶所需的人力等級完全不同。連勝文也強調政府自辦,但卻完全沒有提到人力規畫,是依照現有局處編制嗎?還是局科室調整?沒有人力,不要說兩萬戶,就算只有兩千戶,四年內也很難完成。
答案已經很清楚了。連勝文之所以只能目標兩萬戶,客觀來說,就是受限於自己選定的方法,在財源不明又成本高、土地取得複雜、人力有限的條件下,當然不能像柯文哲承諾五萬戶那麼多。
至於連勝文要提高豪宅稅,用於租金補貼。我們認為他的豪宅稅提案,應該會被沈富雄唾棄為「偽豪宅稅」,因為每年僅增加2.8億元稅收,大約等於帝寶1.5戶的價格,最多可增加發放租金補貼4,666戶,比不上柯文哲提出要新增一萬戶的目標。未來柯文哲將選擇適當時機,公布自己版本的豪宅稅方案,請拭目以待。